蒲长城:非食用化工品加印禁用于食物加工标识
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记者 朱立毅)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26日说,按照国家发布的食物中或许违法增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制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运用的物质名单,出产企业要在非食物增加剂的化工类产品标签上加印“制止用于食物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
蒲长城当天在全国质检体系严厉打击食物不合法增加和乱用食物增加剂专项作业电视电话会议上表明,质检体系将严厉食物增加剂出产企业监管。
他说,首先是严厉出产答应,严厉执行食物增加剂出产答应准则,及时检查发布取得进口答应的无国家标准食物增加剂的产品名单,亲近跟进卫生部门标准制修订作业进度,根据卫生部门发布或指定的食物增加剂标准,严厉审阅公司制造答应条件。对暂未发布标准的食物增加剂企业,一概不得发放出产答应证。从严惩办未经答应私行出产的企业。
其次是标准标识标示。质检体系将要求食物增加剂出产企业必定依法在产品上标示“食物增加剂”字样。复配食物增加剂应在产品标识中标明各单一种类食物增加剂的通用称号,上市出售的还应标明含量。一起,按照国家发布的食物中或许违法增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制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运用的物质名单,出产企业要在非食物增加剂的化工类产品标签上加印“制止用于食物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以实在避免混用和乱用问题的产生。